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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规划盛行 建设部扩大督察制覆盖全国
信息来源: 阅读数:发布时间:2013-8-14 16:02:15字体: 小 中 大
     继向南京等6个试点城市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一年之后,建设部日前新增石家庄等12个试点城市,并新聘任20名第二批城市规划督察员。

    “条件成熟时,建设部将使规划督察制覆盖到国务院负责规划审批的86个城市。”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副主任王宁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此举的背后,是土地违法违规的屡禁不止。

    根据规定,对督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规划督察员报经建设部同意,可向被督察城市发出督察意见书。

      督察员无行政编制

    王宁认为,目前国务院审批城市规划的程序已比较完善,问题主要出现在执行和监督环节。“目前实行的规划监督制度属同体监督(规划执行者与监督者为同一主体),等同于依靠地方政府自觉遵守,约束力较弱。”

    监督缺陷,使得目前城市建设中凸显三大问题:一些城市盲目攀比,随意扩大城市规模,并提出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现象仍较普遍;超规格建造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屡禁不止,造成浪费;108个城市的文化风景名胜古迹这些不可再生资源正遭破坏。

    “建设部选聘督察员都是规划领域的专家,他们两三人一组对两个城市定期不定期异地巡察。”稽查办公室副主任刘春生表示。

    刘春生解释,督察员为非行政编制人员,但工作经费由建设部解决。督察员无行政级别,与地方城市如何实现对接?督察员离任后如何保证当地督察工作的连续性?刘春生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些都不会有问题。

    不过,也有相关官员认为,派遣的规划督察员没有行政编制和级别的保障,工作机制的长效性还是不如土地督察制度有保障。

      城市“大规划”盛行

    亟须加强规划督察的另一个难点是,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常遭随意修改,随项目和领导更迭而变动,不具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那样的刚性约束力。针对此现象,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时提出了较多意见。

    按照制度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由上而下编制,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也是由上而下根据各地区基础数据逐级分解。而城市规划具有自下而上编制特点,除86个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是由国务院审批外,其他城市是由地方政府主持规划,省级政府审批。

    “一些地方政府借着主持规划的权限,有着任意扩大城市规模的倾向,而规划部门受行政影响加上按规划面积计酬的激励,也喜好做大规划。”一位相关人士表示。

    记者从建设部了解到,鉴于上述局面,上海、浙江等17个省市目前已在本省市范围内开始实施规划督察工作。另外,还未出台的《城乡规划法》拟对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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