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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扩容面临三重压力
信息来源: 阅读数:发布时间:2013-9-5 11:19:50字体: 小 中 大

  上周,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和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均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两部委同时表态,这意味着房产税扩容渐行渐近。

  据了解,由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有关部门起草的相关方案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包括房产税试点扩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均有涉及。其中,尽快推动房产税试点扩容市场最为期待。

  “当前形势下推出房产税扩容,同时加强限购、限贷力度,加大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改革力度,对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扬的态势会有一定抑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推行对房价上扬可能会有一定抑制,但关键还是在供给。

  多地房价持续上涨

  日前,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了8月份房地产市场“百城价格指数”。数据显示,“百城”房价已经连续15个月环比上涨,北京等热点城市继续领涨全国。其中,100个城市的住宅平均价格的平均涨幅较7月扩大0.05个百分点,上涨城市个数已经增加至71个;同比连续第9个月上涨,涨幅扩大至8.61%。包括一线城市在内的十大城市中,北京环比上涨最为明显,涨幅达到3.22%,同比涨幅则为22.49%。

  进入9月,多数开发企业开始加大蓄客力度,而由于近期实际新开盘项目处于阶段性较低水平,开发企业顺势提价现象普遍。据悉,当前北京、上海、沈阳、南京、厦门、福州、广州、杭州等城市的楼市在“金九银十”的催化下,已经开始出现半夜排队、连夜开盘等现象。

  试点扩容面临三重压力

  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税制调整,必须从现在的流转税向财产税进行转换、从流量税向存量税进行转换,房产税也是这个改革方向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个人认为,房产税的开征,不应该只针对房价,而是本身应该有的一个税种。”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应该开征,它是地方税的重要税种。但当前要谨慎,当整个经济形势不适应于更多征税时,不一定要马上出台。

  “就房产税本身来讲,征收要建立在一系列制度基础之上。”刘元春表示,第一,信息统计。这需要一个比较完善的机制。第二,相应的房产价值评估。房产税在国外有分区、划段等一系列的差别化处理,可以借鉴。

  “就中国而言,房产税的征收关键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触及了利益问题。”刘元春表示,第一,房产税的征收必定会触及到部分利益集团。第二,如果全面铺开房产税征收,就西方经验来看,主要针对多套住房,并且是高档住房群体,对于房地产的需求可能产生打压作用。就目前而言,政府依赖于土地财政,可能会采取不积极态度。“因此,重庆、上海的试点,也只是采用渐进模式,并没有涉及到‘伤筋动骨’的制度调整”。第三,房地产商以及与房地产相关的寻租团体,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一种合力,这种情况下,如何调整地方政府的利益导向,同时挤压和打压房地产中的寻租行为,是全面推进房产税的一个重要前提。

  汤贡亮建议,房产税的征收,第一,注意税制设计的合理性,应主要针对存量、增量,而不是刚性需求。第二,认真设计征收方案,低税起步,针对高端与多房产者。第三,等待评估条件成熟,各地方税务局完全有能力全面开征。

  “重担”压给房产税不现实

  对于当前坊间认为“房产税是降低房价的利器”一说,刘元春表示,“房产税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而不是一个万能法宝。”刘元春认为,就目前来看,房产税推进效果一般。因此,不要视房产税为万能药,房产税只是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

  刘元春认为,从中期看,房产税的增收对于存量房的调整、持有是项重要举措。而从中长期来看,对房价上涨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就目前而言,要使房价回落,扩大供给是非常重要的前提。“如果供求不平衡,那么整个制度建设其实就是建立在倾斜的基石上面。”

  “调控房价,中期要调控供给,中长期应进行制度建设。”刘元春表示,制度建设要注意四个方面:第一,土地市场的改革。要全面改革城市用地供给机制,从而使土地的收储成本和价格能得到有效控制,推动城镇化的发展。第二,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第三,积极进行房产税的推行,以推动目前的存量房入市。第四,形成统一并全国联网的房地产登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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