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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公开遇阻背后:地方心里没底顾虑重重
信息来源: 阅读数:发布时间:2014-6-12 8:14:31字体: 小 中 大

  被公众寄予“降房价”和“反腐”厚望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日前,该条例草案已由国土资源部上报至国务院。

  与此同时,不动产登记也已在部分地区展开试点,按照计划,登记工作完成后,将加速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

  实际上,不论是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还是不动产登记,在落地过程中都面临着地方政府的多重顾虑。多位地方官员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地方确实有很多难处,比如担心影响房价和地价,两项工作为反腐提供了查证便利,影响地方经济数据的核算等。

  地方坦言“心里没底”

  作为住建部近几年大力推进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实现联网的时间却被屡次推迟。

  今年3月,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曾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感叹,没想到住房信息联网如此艰难。姜伟新对媒体表示,只有在地方政府和住建部两方都同意批准的前提下,联网信息才能显示出来,否则显示出来的只是不完整的信息。而且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也不拥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

  “很多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其实已经成熟,推进缓慢的阻力主要在于地方政府的利益考量。”一位接近深圳规土委人士告诉记者,“比如,2005年以前进入政府的公务员,大部分人手中至少有一套福利房和一套商品房,一旦联网就全知道了。”

  根据最初设计,实现住房信息联网后,只要输入相关的身份信息,就能查询到此人在全国各地所拥有房屋的详细情况,此外有关部门还能有效监控房地产投资的资金流向和楼市销售等运行情况。

  “这无疑打破了楼市销售中信息不透明的局面。”某上市房企在江苏项目的战略总监坦言,利用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是在销售环节中开发商常用的招数。此外,“开发商会向企业、协会、商会等集中用团购方式促销,有些官员还不止购买一套房,一旦公示大家也会害怕。”他说。

  广东省政府一人士分析,在公示过程中,相关部门与地产商为了应对限购、限价、限贷等调控政策,曾屡试不爽的“灰色手段”也会随之曝光,对地方经济数据也会有影响,这对地方政府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对市场交易情况的影响更难以预料。

  “信息联网公开是一个大动作,对房价影响有多大,对地价会不会有影响,大家心里都没有底,做再多的调研报告也估算不了。”广东省国土部门一位官员指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其中一个“难处”也在于,政府部门无法把握住房信息公开的后果。

  为了尽早实现住房信息联网,尽管住建部再三表示将确保信息使用安全,但身处联网实操一线的地方政府却顾虑重重。

  “板子打在地方政府身上不公平,联网迟迟不能实现的阻力并不完全是来自地方。”广东某地级市有关官员直言,中央并未发文作出过具体部署。

  “之前只是要求省会城市和一些限购、限价的重点城市联网,没有明确要求各地市级和县级。”中部某省住建厅一位处长告诉记者,住建部近期才提出,要求省里启动各地方联网工作,目前该省住建厅已经着手牵头在省里面展开,但由于每个市的系统标准不一,需要省里来统一规定用什么系统。

  “上级没有明确规定联网的细则和标准,我们地方很难开展工作,信息联网必须要有一个顶层设计。”湖南省某县级市房管局人士也坦承,自始至终中央都没有明文下发,地方也无从执行。

  谁在阻止“以人查房”?

  与此同时,在国土部牵头组织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也渗透出地方政府的“顾虑”。

  《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基本给出了“以人查房”的限定性框架后,事实上,“以人查房”一直都是这项工作推进中的一大障碍。

  从2012年第四季度开始,郑州房妹、陕西房姐、广东房叔、房婶等相继被网民挖出有多套房后,多地均对“以人查房”进行了严格限制。

  “广州房婶的信息来源是媒体通过房管局内部一个编外人员查到的,尽管最后经查是合法所得,但也说明房地产信息不加限制予以公开对社会舆论和社会稳定都不利,而政府在这其中则负有责任。”广东某市规土委内部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各地房管局内部一直有规定不能随意查询个人信息,这件事之后,地方管得更紧了。

  深圳某官员告诉记者,地方以隐私权为由,减少了官员房产信息被泄露的风险。“我们部门也要求我们填报房产信息,我有两套房,但在别的城市查不到,所以我只写了一套,反正也没人去查。”

  “2012年之后我们市规定个人只能查本人的房产,夫妻之间查询需要带结婚证,而利害关系人要查,则必须是有立案侦查的案件。”河南省某地级市房管局人士对记者说,国家对此有过指导意见。

  不过,各地“以人查房”的执行标准并不相同。湖南省某县级市的规定尺度较宽,不只是利害关系人,只要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都可以查询彼此的房产信息。

  牵头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草案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对媒体表示,条例未来应该规定,查阅不动产登记簿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比如,想买某套房子的人或因该房产发生纠纷的双方,才有资格查阅该房信息。有些信息也不能公开过细,如商品房只需写明位置、面积等即可,至于房子的具体细节,只需登记部门掌握就行。

  目前各地“以人查房”均可以通过法院、公安等查询利害关系人的房产,比如涉及民间借贷、银行借贷,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查询对方的房产信息,公检法系统也可以查询,但不允许公民查询官员信息。

  “如果你觉得哪个官员有贪污,可以去纪委举报,要纪委来查可以,普通公民不行。”受访的几个地方房管局人士均如此表示。

  孙宪忠亦认为,如果国家出于反腐败的需要,要查阅不动产登记簿,只要通过合法的手续和刑事侦查手续,是可以查阅的,“这就像银行,有义务为储户保密,但国家基于反腐反贪需要查阅贪官的钱,银行必须同意。”

  信息互通障碍

  “不同的信息口归不同的部门管辖,信息不互传,这是各个相关部门以往一直存在的情况,都怕泄露自己管辖领域的信息。”江苏省政府一人士指出,各部门对自己信息“设卡”,是不动产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都会遇到的障碍。

  此外,他还提出,很多信息都是用纸质来记录的,需要统一格式来录入电子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这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如果仅仅靠自下而上的力量,让各部门主动联网信息,不符合客观事实。

  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称,目前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仍在进行中,需要把很多的纸质信息变成电子化信息,各个城市的信息系统、程序、格式不一样,统一需要一定时间。

  “我们才开始弄,还搞不清楚有多少困难,但肯定会有,目前遇到的首先是资金问题,一个系统联起来要花费几千万元的人力、物力、财力,钱谁来出?另外地方配不配合也是个令人担心的问题。”中部省份住建厅一位处长说。

  该中部省份某地级市的房产管理局人士也称,部门已经在做联网准备工作,比如将保障房、经适房等信息与商品房系统整合统一起来,目前若某人名下有一套经适房和一套商品房,需要通过2个系统去查询,但由于牵扯到多个部门的协作,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广东省某央企机构的一位副处级干部曾对记者表示,官员在进行财产申报中漏报、瞒报情况较为普遍,一方面,官员在填写申请表格时缺乏必要的监督,且房产信息的表格只有三四行,并没有提供足够的空间填写实际拥有的物业套数;另一方面,官员将其名下如房屋等财产转移到其他亲友名下。

  一位接近广州国土房管局的人士表示,由于国内财产申报为登记制度,所以除了缺乏具体的申报指导外,申报过程中还缺乏必要的督查和信息公开程序。以房产信息登记为例,这项工作由国土房管局安排,该局对其他更高级别单位的官员财产申报过程无法执行强力的指导和督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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