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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不动产登记渐进 房地产调控或剑指存量
信息来源: 阅读数:发布时间:2014-7-31 8:11:40字体: 小 中 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国务院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会议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会议决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专家认为,对产权人而言,该暂行条例除了是对各项不动产产权的一种保护,未来还有望促进各类产权信息的进一步完善。其中,农地流转权益等有望逐步登记在内。除此之外,不动产既包括了财产性质的私有资源,也包括了各项公共资源。不动产登记可以起到统计和公示的双重目的,有利于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并由此制定相关调整措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推出,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标志性事件,在最近各地都出现放松调控政策预期的时间点出现这一信号,对市场的影响将非常大。目前,不动产登记推进面临两大阻力,首先涉及个人私有财产或者隐私,人们不愿意配合,这与国人“有财不外露”的观念有关,同时也有人担忧个人财产信息泄漏。另外是人为阻力,一些地方或部门属于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

  “不动产登记最关键的是制度顶层设计,技术方面并不存在问题,一旦设计完成,预计推进的速度将会加快。虽然楼市对此已经有一年左右的时间进行消化,但是对于部分高端住宅来说,这一政策依然是利空。预计一二线城市大户型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张大伟说。

  国务院会议还指出,保就业是政府重要职责,也是区间调控必须确保的民生“下限”。通过科学的抽样调查,采集失业率数据,可以更好监测就业状况,引导更加注重有就业的增长。经过几年探索,目前我国发布使用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的条件已具备。会议确定,扩大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完善办法,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以更加全面动态反映失业情况,让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使宏观经济决策更加“心中有数”,为促进比较充分的就业提供支持。

  “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已到了关注就业这一民生问题比关注增长更重要的阶段。反映真实的失业率,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助理研究员邹士年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最大的区别在于,即便不参与登记,失业人员也会被纳入统计指标,城镇调查失业率不仅涵盖了城镇常住人口,也包括居住了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一般认为,调查失业率比登记失业率更准确,更能全面反映真实的失业状况。国际上也通用调查失业率。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认为,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历年数字大体上在4%左右,变化非常小,不太反映实际情况。原因在于,真正容易失业的那部分人不去登记,在登记失业率里面反映不出来。比如,农民工连户口都不在当地,失业后去登记也无助于找工作,就会认为登记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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