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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118幢501室房屋产权人童祥平,于2011年10月12日与肖宗光签定了《三明市区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该合同经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三民终字第604号判决书确认合法有效。因童祥平于2012年12月30日已故,现肖宗光一方申请办理该房屋产权登记。如对此产权登记申请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未提出,我中心将依法办理该产权登记。
特此公告
三明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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