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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通告
信息来源: 阅读数:发布时间:2015-8-19 17:07:55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相关规定,结合市区房源情况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配租选房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1.列西翁墩公租房470套,总楼层33层,套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户型一室一厨一卫。其中预留70套作为一线公交、环卫工人定向保障用房,具体房号为:翁墩新一村22102-3302103-3303104-404;本次供选房源为400套。

2.乾龙新村312幢悦和人家小区回迁房,系原乾龙新村50D座廉租房拆迁返还住房,共26套,套均建筑面积38平方米,户型一室一厨一卫。具体房号为乾龙新村312201202301-801302-802306-806307-807

3.租金标准。按《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准入标准等市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通知》(明政办〔201393号)规定执行:按家庭每人1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保障,标内每平方米1.2元,超标每平方米2.4元。低保家庭保障面积部分免收租金。

二、配租对象

1.原配租乾龙新村50D座廉租房,已列入回迁名单并经2013年年度复核延续保障资格的家庭13户。

2.2007年至今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列入轮候名单的低保家庭260户(其中低保残疾双困户141户)。

3.2007年至2009年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列入轮候名单的低收入家庭111户。

考虑到上述部分申请人填报选择保障方式时存在错误,如希望取得实物配租的家庭,填报选择了租赁补贴的情况。本次配租将不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保障方式进行筛选,将所有符合条件家庭均纳入轮候名单。

三、配租顺序的确定办法

原乾龙新村50D座廉租房拆迁过渡家庭中,仍符合保障条件的,按拆迁时确定的配租顺序,予以优先配租乾龙新村312幢悦和人家小区回迁房。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政文〔201237号)和20148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明建房〔201473号)关于轮候配租的规定,本次配租按以下条件确定选房顺序:

原则上按申请批次的先后安排轮候配租,但低保家庭可不受申请批次限制。本次选房的家庭轮候次序分别为:低保残疾双困家庭、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相同轮候次序的家庭再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同等条件的按照摇号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

本次配租使用电脑选房辅助系统,通过身份证读卡器签到。同等条件家庭摇号时,由从现场选择的配租对象家庭代表操作电脑随机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

四、配租选房办法

本次配租房源数大于入围家庭数,入围家庭按配租顺序先后选房,确定配租房号。

具体工作流程安排:

1.签到 入围家庭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选房现场签到,领取《签到编号单》,凭单入场,一户不超过2人。

2.摇号 入围家庭申请人按配租顺序先后领取《选房序号单》,相同困难程度且相同批次的申请人,通过计算机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具体为:现场监督员从自愿参与摇号的选房代表中选择两名操作代表(如无自愿者,由现场监督员指定或直接操作),由其操作电脑随机产生选房顺序列表。

3.选房 申请人按确定的顺序进行选房,确定配租房号,领取《配租结果交接单》;申请人凭《配租结果交接单》与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安排入住事宜。

五、时间安排

看房:201582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可持《选房通知》到现场看房。

选房:选房时间定于2015829-30日;地点:三明市住建局后院(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上午800开始签到,900之后将不再受理签到,920开始入场。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签到、摇号、选房;由配偶代为参加的,则需持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参加。

2.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均无法到场参加的,必须在828日下午5点前,到三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办理签到摇号选房委托。受托人必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参加签到、摇号、选房;申请人为残疾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由监护人持残疾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签到、摇号、选房;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持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监护证明参加签到、摇号、选房。

七、特别提示

1.未签到的入围家庭申请人视同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其本年度住房保障方式自动转为租赁补贴,但不影响参加下批次选房。参加本次签到、摇号、选房后,再以各种原因要求放弃住房不入住的家庭,将被排入同等条件家庭轮候次序末位,待重新轮候到位后再行配租,因而请慎重选择是否参加选房。

2.在分配期间发现配租对象具有购房及购置不符合规定条件机动车辆等情况的,将取消其配租资格。

3.本次配租为房号预配租,实际房屋情况以交付的房屋为准,交房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 2015829日选房名单一(原配租乾龙新村50D座廉租房,已列入回迁名单并经2013年年度复核延续保障资格的家庭)

2. 2015829日选房家庭名单二(2007年至今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列入轮候名单的低保家庭)

3. 2015830日选房家庭名单(2007年至今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列入轮候名单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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