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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工业北路109号盛景嘉园11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回款的公示
工业北路109号盛景嘉园11幢全体业主:
2015年11月30日,我中心收到福建三明海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支付未维修退回款项,金额: 22881.72元(凭证见附件4)。
经现场核实盛景嘉园小区确实存在申请的部分项目(不锈钢门、雨披)已付款但未进行施工更换情况(详见附件1)。
由福建三明海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盛景嘉园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元如下:
2015年1月5日申请盛景嘉园小区11幢1单元防盗门及电子对讲系统进行更换,金额总计20453.3元(报价单见附件5)其中不锈钢门体改造和雨披费用共4055元,根据盛景嘉园服务中心提供已维修票据显示实际维修费用为590元(已修项目收据见附件2),应退还3465元。
2014年1月12日申请盛景嘉园小区11幢2单元防盗门及电子对讲系统进行更换,金额总计20864元(报价单见附件5)其中不锈钢门体改造费用共2040元,根据盛景嘉园服务中心提供已维修票据显示实际维修费用为560元(已修项目收据见附件2),应退还1480元。
2014年1月4日申请盛景嘉园小区11幢3单元防盗门及电子对讲系统进行更换,金额总计20864元(报价单见附件5)其中不锈钢门体改造费用共2040元,根据盛景嘉园服务中心提供已维修票据显示实际维修费用为560元(已修项目收据见附件2),应退还1480元。
现将正确分摊金额重新公示(分摊表见附件3),并将退回款项按照实际情况退回至各业主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鉴于以上情况,业主对上述情况有异议,可在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2月2日持房产证来我中心咨询或投诉(电话0598-8259581,地址:列东街明宇大厦五层楼物业科)。(公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提示:为保证公告普遍告知的效果,公告开始及结束时将拍照取证,若取证不完整,将重新进行公示,请大家保持公告内容的完整。)
附:1.防盗门及电子对讲系统维已修清单明细;
2.已维修项目收据;
3.退还款后实际金额分摊表;
4.转款凭证;
5.物业服务企业报价清单。
三明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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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北路109号盛景嘉园11幢材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