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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助力新消费 允许个人公积金跨省跨市转移接续
信息来源: 阅读数:发布时间:2016-9-9 9:45:21字体: 小 中 大

福建近日出台《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要求实施商品销售、农村消费、居民住房、汽车消费、旅游休闲、康养家政、教育文化、体育健身、绿色消费、消费环境等方面的十大行动。

居民住房改善行动,要求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允许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资金随工作地变动进行跨省跨市转移接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满足居民就业地变动和返乡购房等需求。

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力争“十三五”时期,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鼓励基层卫生机构为长期卧床、70周岁以上、独居等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旅游休闲升级行动,要求建成若干个全国知名的旅游商品购物中心和国际旅游免税购物区,在厦门、福州等地启动建设一批游艇码头。

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要求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农村消费升级行动,要求新建和改造200个乡村信息化综合经营服务网点。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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