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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流程优化的通知
三明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既要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又要有效提升运转效率,更好服务群众,全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推行“五办工作法”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进一步梳理、优化、改善三明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办理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办”、“一趟不用跑”,落实全程网上办理。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流程:开发企业在企业客户端进行网上签约→网上提交并打印合同→与客户签订纸质合同→扫描材料并生成电子文档上传至系统业务→电子文档网上提交→房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登记备案→开发企业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信息表》。
2.材料提交方式:采用“无纸化办公”模式,所有材料扫描生成电子文档,再上传至系统内,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3.应扫描提交的材料:
(1)合同内客户及开发业务签章页;
(2)身份证件(含授权书、公证书、法定代理人证明材料等)
(3)首付款进入资金监管账户证明材料
(4)公积金抵首付款证明材料
(5)涉税凭证
以上事项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以上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8255364
业务问题咨询电话:7500150.7500151
三明市房屋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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